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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球快消息!武漢樓市發布新規 涉及房地產開發等10個方面處罰裁量基準

              來源:觀點網 時間:2022-11-07 17:28:26


              【資料圖】

              11月5日,湖北省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網發布了《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征求意見稿)》。根據《武漢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要求,該意見稿本次征集意見的期限為10日(2022年11月5日~2022年11月14日)。

              觀點新媒體獲悉,《意見稿》中涉及了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房地產估價管理、房地產經紀管理、房屋租賃管理、保障房管理、房產測繪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優秀歷史建筑保護管理、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10個方面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明確了違法行為名稱、處罰依據、情節與危害后果,處罰幅度基準以及處罰機關等。

              其中,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房地產開發管理)明確,如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資質等級證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按情節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不符合商品房預售條件而進行預售的,按情節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以收取的預付款不等比例的罰款。

              未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擅自銷售商品房,按情節責令停止銷售活動,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按規定使用商品房預售款項的,按情節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下但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或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同時,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物業管理)明確,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未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未經批準擅自采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根據情節與危害后果,予以警告,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建設單位擅自處分屬于業主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根據情節與危害后果,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按情節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挪用數額不等倍數的罰款。

              建設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不按照規定配置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的,根據情節與危害后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意見稿》還分別明確了在房地產估價管理、房屋租賃管理、保障房管理、房產測繪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優秀歷史建筑保護管理、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等方面的違規違法行為,給予的行政處罰的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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